1.新的资金申购办法中,沪市对于新股申购单位的规定维持原样,仍然是1000股的整数倍,深市的申购单位改为500股,超过500股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。
2.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,新股申购一经确认,不得撤销。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除第一次申购外,均视为无效申购。
申购数量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上证所的9999.9万股和深交所的99999.95万股。申购资金在T+4日,即第四个工作日的晚上到账,客户可在此时查询自己的账户,如果资金全额退还,则没有中签,如果账上资金减少,申购的新股相应增加,则有可能中签,客户可核对交易所公布的配号与中签号是否一致,如一致,则中签。